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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毕业求职该不该试工

1998-03-0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朱继东

尽管国家有规定,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有一年的见习期,见习期满考察合格予以转正,对不合格者可以辞退。但近年来,用人单位在选择应届大学毕业生时,要求试用一段时间的现象却越来越普遍。北京被要求试工者占总人数的1/3且呈增长趋势。

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学生处朱处长认为,试工严重冲击高校正常教学秩序。华中师范大学一位老教师说:“毕业生被要求试工,为了就业往往顾此失彼,经常有学生请假甚至逃课,毕业论文更是东拼西凑抄写而成,甚至导致考试不及格,毕业论文通不过,拿不到学位证和毕业证。这样下去如何得了?”

在接受采访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中,约2/3称试工是“被逼无奈”,只有1/5的人认为试工是件好事:“试工可以学到许多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,即使不被录用,对今后的发展也有好处。”

而湖北省社科院的夏研究员认为,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试工完全可以理解。根据规定,用人单位接收大学毕业生后,如其没有严重错误,一年之内不能辞退。试工成为接收单位一个可进可退的良策。中南民族学院一教授认为,传统的大学毕业观念和做法已不适合市场发展的需要,毕业不一定马上就业,毕业与就业分开也许是一种可行的办法。(《中国青年报》98.3.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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